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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二支部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5-13 来源: 阅读次数: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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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上午,机关二支部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文件和采访实录,并传达了总院公司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精神,支部书记赵玉强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与会党员共同学习了《规定》并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规定》的发布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规定》的印发施行,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社会发展的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所有党员充分认识到,身为党员要从“我”做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以实际行动作表率;要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

会议传达了总院公司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精神,并强调,支部党员应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结合自身工作,坚持以案示警,受警醒、明法纪,明确不能做什么,从反面典型上吸取教训;坚持以案为戒,严对照、深检视,把自己摆进去,明确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从反面典型上总结教训;坚持以案促改,强整改、促提升,明确如何成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在工作、生活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学习还对《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号召大家有计划的进行学习,并安排部署下一步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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