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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院公司机关三支部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5-18 来源: 阅读次数: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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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总院公司机关三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蚌埠花家沟、枞阳永登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的支部党员以视屏会议方式参加了学习活动。

会议首先传达了总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和总院公司党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树牢忠诚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以赵正永、张坚案为镜鉴,突出“四联四增”,落实“十查十做”。

随后支部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五章、第六章,使全体支部党员了解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政治建设的内涵意义和基本要求;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通过学习,使全体支部党员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面对党内仍然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党的组织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思想品德的一次再教育。只有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做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时时刻刻为民所想、为民所思,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在当前总院公司体制机制改革之际,每个党员干部要主动担当作为,压紧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履职成效;注重常态长效,夯实工作基础,特别是做好经营、财务、总承包等业务管理工作,保持总院公司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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