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淮河河道管理局防汛调度中心工程已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批复文号:安徽省淮河局淮管物[2007]7号、[2008]8号。项目法人为凤台淮河河道管理局,招标人为凤台淮河河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凤台淮河河道管理局防汛调度中心工程在凤台县凤凰镇境内淮北大堤内侧护堤地(顾桥电厂取水口北侧)。该处土地是淮河黑龙潭段疏滩工程冲填区,原系河道局管理使用的渔塘及护堤地,已依法确权,权属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处位置位于凤凰湖新区规划学院北路东侧,符合凤凰湖新区总体规划要求。此库不仅距淮北大堤近,便于管理,且道路通畅,抢险物资调用方便。项目计划占地30亩,建调度中心楼、防汛物资堆场、停车场、餐饮部、健身广场等;调度中心楼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815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凤台县境内。
2.3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
1、监理标(合同编号:FTDDZX-2013-JL):凤台淮河河道管理局防汛调度中心工程监理标;
2、施工标(合同编号:FTDDZX-2013-SG):主要招标内容为:1)办公楼一座3815平方米,以及室内装饰;2)附属设施院墙长520米,以及院内院外景观工程约30亩,另各电厂取水口门前景观约30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监理标:(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建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类似项目建设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2、施工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房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5)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3 年1 月15日至2013年1月19日,每日8:30至11:30, 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监理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类似项目业绩。上述5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购买施工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7)类似工程业绩;(8)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上述8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施工标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监理标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现场踏勘的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www.asdi.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凤台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凤台县农水路
电话/传真:0554-8612053
联系人:杨 君、马广春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
联系人:许芸
电话/传真:0551—65738035
售标书电话:0551—65738391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