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2012~2013年度水利兴修工程,已经包农建指[2012]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包河区淝河镇2012~2013年度水利兴修工程施工位于包河区淝河镇境内,提高防汛排涝能力。
2、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157万元。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1)监理标:包河区淝河镇2012~2013年度水利兴修工程施工监理;
(2)施工标:包河区淝河镇2012~2013年度水利兴修工程施工;
4.1监理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
4.2施工标:(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4日,每日8:30至11:30,14:0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00),施工标招标文件售价贰仟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5.2购买监理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上述4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3购买施工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5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标前会。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网站(www.asdi.com.cn)上发布。
项目法人: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淝河路199号
电话/传真:0551-4846819 / 0551-4841481
联系人:陆勤学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联 系 人:许芸
电话/传真:0551—5738035
售标书电话:0551-5738391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