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工程总承包中标单位)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标进行招标。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任务是在引江济淮一期工程基础上,以城乡供水为主,结合灌溉补水,为区域应对供水安全风险、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分为输水干线、骨干供水二大版块。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是引江济淮工程体系有机组成部分,即其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合肥水源工程为骨干供水版块中一个子工程,是引江济淮向合肥市城市供水的重要输水工程,其任务:一是承担引江济淮向合肥市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众兴水库和淠河总干供水区范围的补水任务,消纳引江济淮合肥市城市供水主要增供水量;二是提升潜南干渠灌区抗旱能力,相机补充灌区水量和退还灌区被挤占的河道生态用水。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115300万元,施工工期:29 个月。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招标项目编号:YJJHHFSY-FBCG-001)。
2.3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规模、功能、技术标准界定的主要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合肥水源工程项目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开工准备、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等)、联合试运行、配合发包人协助法人单位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以上招标范围不含合肥水源工程取水箱涵进口段和渐变段已实施部分(已实施内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2.2.2 目已实施的进口段概况)。
最终招标内容详见招标范围内本项目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技术条款及施工图纸等。
具体细化为:
(1)配合发包人协助项目法人办理施工阶段前期的相关审查、审批等施工期各项准备工作;
(2)工程采购及安装。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不包括发包人负责采购或安装的设备);
(3)工程施工。包括批复的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合肥水源工程土建施工(含主体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等),承包人应完成的临时工程等;
(4)联合试运行(含人员培训)。包括设备调试,试运行等;
(5)工程验收。包括配合发包人协助组织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
(6)工程移交及资料移交;
(7)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8)配合发包人协助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建设永久占地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
(9)负责施工布置区和施工道路区临时占地的报批、租用、征迁、恢复;
(10)专项设施迁改;
(11)配合并协助发包人编制建管模式总结报告;
(1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按合同约定对承包范围内工程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接受项目法人、发包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等工作。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合肥水源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标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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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施工标实施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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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协调、配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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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配合发包人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等,施工期各项准备工作 |
应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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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合发包人协助项目法人协调征地拆迁及征迁红线放样工作 |
应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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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施工、采购及安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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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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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体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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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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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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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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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不包括发包人负责采购或安装的设备,发包人负责采购或安装设备内容见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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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不包括发包人负责采购或安装的设备,发包人负责采购或安装设备内容见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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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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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导流和支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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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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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供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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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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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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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五部分 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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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联合试运转 |
含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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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临时用地征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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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布置区和施工道路区临时占地的报批、租用、征迁、恢复及苗木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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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专项设施迁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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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环境保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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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工程区(主体工程区)及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工程措施、环保临时措施、环境保护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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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水土保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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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工程区、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区、施工道路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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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承包范围不含合肥水源工程取水箱涵进口段和渐变段已实施部分(已实施内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2.2.2 目已实施的进口段概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库内成员。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以提供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及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承建的类似项目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及安徽省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7)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注:以上“类似项目”:均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1 亿元及以上含大型泵站(单站设计流量不小于50m³/s的泵站工程或单站设计流量不小于50m³/s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各方均需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库内成员。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且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企业业绩至少由联合体成员中一家提供。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办理交易主体登记,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可采用网银支付、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等方式。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费用: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本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sdi.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联系人:李工
传真/电话:0551-65736036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51-65738035、65738051
-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单位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58060154800000508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YJJHHFSY-FBCG-001投标保证金”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