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房地产税务及产权变更代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招投标)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房地产税务及产权变更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SDI-FDCJCQBG-2022
2、项目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房地产免税及产权变更代理服务
3、项目地点: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
4、采购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前身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始建于1958年,2001年由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目前是以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为主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是集规划、勘测设计、技术咨询和研究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制企业。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通过询比方式采购税务服务(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预算:25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划转房地产税务及产权变更代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0、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税务师执业(或职业,余同)许可证;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3月9日9:00至2022年3月30日9:00
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支付交易系统使用服务费。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4、交易系统使用服务费用:人民币200元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五、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开标,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5738023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联 系 人:储工
电 话:0551-65738913、18226628113
电 子 邮 箱:445078063@qq.com
七、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发售费缴纳账户
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 元整。
户 名: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安徽省合肥市建行青年路支行
账 号:34001454708050016651
备注:
1、保证金的递交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须由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3、采用现金形式的,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汇出帐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应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应备注“招标编号+投标单位简称+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