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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处党支部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30 来源: 阅读次数: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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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下午,施工处党支部全体党员组织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宁德》等文件和采访实录。支部书记张健主持会议,施工处非党员班子成员武杰、王彤参加学习。

支部宣传委员刘桂友带领大家学习了《规定》内容,通过学习,大家领悟到《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宁德》两部采访实录中部分内容。

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峰同志在支部会上汇报学习体会,两部采访实录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和宁德工作期间勤下基层、热爱学习、平易近人、敢于碰硬、能听取不同意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从严要求自己等良好的政治品格,是全党的楷模。

同时,张峰同志结合当前总院公司各项工作,要求年轻同志要在艰苦环境中锻炼和磨练自己、提升自己;总院公司要聚焦主业、巩固主场、当好主角、扩大主营;要着力改善生产与经营、服务与市场、绩效与业绩结合不够的问题,要有危机意识,积极主动适应市场变化。

通过此次学习,支部全体党员进一步认识到《规定》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会议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中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融入到各项设计工作中去,更好地为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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