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水生态环境院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支部书记张丰产同志主持,王天星同志对《条例》进行宣读,宣读结束后,支部成员发言谈心得体会。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工作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张丰产同志指出,水生态环境院党支部全员应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强化学习能力,提高政治素养,全员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我院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