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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江县张院水厂勘测、设计招标公告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6 来源:信息来源: 本院 阅读次数: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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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本公告中“五、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工作”第2款修改如下:

 

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出示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其它能证明其履约能力的材料;(6)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市政行业设计资质除外)。

 

招标人:安徽省庐江县水务局

代理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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