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修改为:64日历天,201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15日及2013年3月15日~2013年4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均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含备用金)修改为人民币肆佰壹拾壹万元整(¥4110000.00)。
3、质量保证金修改为合同价格的5%,一年后付清。
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第33款工程进度付款修改为: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80%时,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35%待完工决算审计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
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表2-3投标报价评分表修改如下:
招标人:肥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