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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优质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编号:01)

发布时间:2012-11-21 来源:信息来源: 本院 阅读次数: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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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1、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修改为:64日历天,20121215日~2013115日及2013315日~2013415日,具体开工日期均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含备用金)修改为人民币肆佰壹拾壹万元整(¥4110000.00)。

3、质量保证金修改为合同价格的5%,一年后付清。

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第33款工程进度付款修改为: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80%时,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35%待完工决算审计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

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表2-3投标报价评分表修改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1

投标报价

53

见备注

备注:1、报价差百分率=[(投标报价-评标标底)/评标标底]×100%,百分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标基准值=以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的92%—100%范围内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标底。

3、报价差百分率为0%时得满分53;报价差百分率为0%以下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报价差百分率为0%以上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得分采取內插法,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4、以上投标人的报价和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在计算评标标底时均不含备用金,均指经算术修正后值。

 

 

招标人:肥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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