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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泉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 01号)

发布时间:2013-04-13 来源:信息来源: 本院 阅读次数: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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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阜阳市颍泉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51.4.1业绩要求:近5年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业绩要求:近3年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招标文件第774.3.3“C30砼(抗弯拉4.5mpa修改为C25(抗弯拉4.0mpa

3、招标文件第791.2 款修改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或工程量进行调整或删减。凡桥梁标注Hn值与图纸上同种规格相应标注的最大HnH值不一样的,差值部分一律视为桥梁基础加深高度

 

 

 

 

招标人: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局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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