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阜阳市行蓄洪区管理处采购商品写字楼项目再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25 来源:信息来源: 本院 阅读次数:5716
[字体:  ]

1 招标条件

阜阳市行蓄洪区管理处采购商品写字楼项目已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资金已到位。批复文号:皖水基函〔20111168号。项目法人为阜阳市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阜阳市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采购范围

2.1招标采购内容:为适应阜城经济发展,向政务新区中的市水务局办公场所靠拢的原则,我处拟在阜阳市西二环至西三环之间,阜临路以南至双清路之间采购商品写字楼一至两层,面积约600m21000 m2左右,价格在6000/ m2左右。

2.2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如下:

1、采购标:阜阳市行蓄洪区管理处采购商品写字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符合地域采购条件;(2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市建委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5保证购房合同签订后受房方在三个月内能够给予办理产权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3 725日至2013731日,每日8301130 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采购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市建委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述3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cBss="MsoNormal"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8pt; text-indent: 21pt; margin: 7.8pt 0cm 0pt; layout-grid-mode: char; background: white;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para-margin-top: .5gd;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layout-grid-align: none;" align="left">4.3采购标招标文件售价贰仟元整(¥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www.asdi.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阜阳市颍州北路87

电话:0558-2232961 

联系人:余鲲   张明云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

人:许芸、龚蕾

电话/传真:0551—65738035

售标书电话:0551—65738391

20137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