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3年10月15日上午11:00。
2、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有提供品牌均为推荐品牌,投标人投标时应使用推荐品牌或相当于推荐品牌质量的同档次产品;招标人有品牌最终选择权。
3、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39页工程量清单组1.8“35kV避雷器”工程量由6只改为3只。
4、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39页工程量清单组1.10“水位传感器2套”,改为“自动水位测报站1项,110000元(明标)”。
5、删除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39页工程量清单组1.11“RTU”。
6、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43页工程量清单组2.8“水位传感器2套”,改为“自动水位测报站1项,110000元(明标)”。
7、删除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43页工程量清单组2.9“RTU”。
8、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42页工程量清单组2.2“机组10kV就地无功补偿柜”规格及型号修改为“HVCR-10-250”,容量应为250kvar。
9、删除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42页工程量清单组2.4.5“主变压器室风机配电箱”
10、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43页工程量清单组2.7.2“10kV户外真空断路器” 工程量由6只改为1台。
11、施工1/2标第82、106页工程量清单2.7.1/3.1.2.7.1“铝合金卷闸门”改为“铝合金电动卷闸门”。
12、施工1/2标第88页工程量清单6.6“钳工工具”数量为“1”。
13、施工1/2标第94页工程量清单6.6“集控台”数量为“1”。
14、施工1/2标第117页工程量清单6.6.1、6.6.3、6.6.5推荐品牌改为为远东电缆或绿宝电缆或鑫科电缆。
招标人:繁昌县水务局
代理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