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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验收

发布时间:2013-10-16 来源:信息来源: 本院 阅读次数: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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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对列入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进行验收,水利部水资源司、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金问荣参加验收会。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合肥市董铺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王小郢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江淮汽车节水管理等示范项目,听取了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和专家评估组的评估意见,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

  验收组认为,合肥市通过三年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通过加强立法,健全了全市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保障;通过点源污染治理和面源污染预防,有效保护了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再生水利用,基本满足了城市景观和生态补水需求。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多项经验,可为其他类似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示范和借鉴,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组强调,合肥市要继续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水务体制改革,加强节水载体建设,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信息员 朱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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