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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14-01-28 来源:信息来源: 水利厅 阅读次数: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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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皖政办〔2013〕49号),并将国家下达我省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的四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主要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市。

    《办法》指出,省政府对各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各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等情况。

    《办法》规定,经省政府审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办法》明确,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朱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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