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水利厅党组印发<关于在全厅系统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皖水党〔2016〕22号),及关于在全厅系统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4月底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院“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在院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副院长陈景富任组长,院财务资产部牵头,院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配合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院财务资产部,具体负责“小金库”专项整治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开展工作部署。院内业和勘测分院分别召开各部门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水利厅关于在全厅系统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狠抓落实,不走过场。
三是开展全面自查。对照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层层自查,层层承诺。院属各部门、勘测分院及所属企业进行了自查,自查单位共10户,自查覆盖面100%。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按照水利厅《通知》规定,院将自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财务资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