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要求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由我院牵头编制的《环巢湖地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获得省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联合评审组专家的一致好评,在我省以总分第一通过评审,经省政府审定后,目前已上报国家有关部委等待评审。《实施方案》实施范围为环巢湖地区,涉及白石天河、兆河、裕溪河、抱书河、丰乐河、派河、十五里河、店埠河等16个流域(总面积4963km²,划分209个小流域、126个治理单元),项目总投资约300亿元,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规划二处 夏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