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科学有效防治腐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相关制度规定,我院近日制订并印发了《院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分7章24条,并分工作责任、思想教育、预警处置、风险监控、检查评估五个部分对全院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的具体工作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便于院领导班子成员、副总、部门负责人、每名员工等各责任主体的了解、掌握和执行。
《管理办法》是我院自成立以来第一次制订的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较为全面系统的制度,标志着我院已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实现管理的制度化。《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实现了对全院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的全覆盖。《管理办法》适用于院本级、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将全院员工均纳入管理范围。2、确立了院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基本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教育先行,注重预防;盯住重点,全面覆盖;预警处置,及早应对;动态监控,坚持不懈。3、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内容是对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四类风险进行识别和防控。4、规范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核定程序。部门和个人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须先由员工个人填报,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后,由院纪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后核定。5、明确了院领导班子成员、副总、部门负责人等各责任主体对责任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尤其是加强了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定期报告管理。
期待《管理办法》的执行对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廉政风险防控化管理、塑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