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有力有序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3月28日至31日,水利部第9督导检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军陪同督查。
督导检查组深入黄山、宣城市和歙县、广德县,检查了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情况,查阅了工作资料文件,实地查看了河湖现场,听取了省及有关市县的工作汇报,并与有关市县政府、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
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绩,要求我省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夯实河长制长效机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快完善湖长制体系,细化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全面建立湖长制任务。
王军在讲话中指出,要加快河长制“见行动”步伐,建立完善湖长制,大力开展河湖整治、综合执法、河湖清洁等专项行动,全面推动河长制向纵深推进。
(胡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