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采购建设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县级配套。招标人为凤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凤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无线遥测和远程供水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实现农村小型水厂的运行管理和供水信息采集、存储、分析、检索等功能,满足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生产和供水相关的动态信息监测,以及供水过程安全的预警、调度等综合管理业务需求。本次共建设15个水厂的信息遥测、1个管理中心站计算机及网络工程以及供水安全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等。工程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计划工期30日历日。
2.2工程总投资:约为50.00万元。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如下:
采购标(合同编号: FTNCYSXX -CG-01):凤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内容:15个水厂的信息遥测、1个管理中心站计算机及网络工程以及供水安全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等,计划投资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采购标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部门核定具有类似工程的营业范围;(2)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制造、集成、安装、调试等经验;(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2:0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标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4.2购买采购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其中前5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上发布。
招标人:凤台县水利局
地址:凤台县农水路
电话/传真:0554-8612160/8612477
联系人:贺磊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 彭莹
电话(传真):0551-5738390 、5738391(售标书电话)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