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司新闻

总院公司团委荣获“省属企业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时间:2023-04-27 来源:信息来源: 党委办公室 阅读次数:3791
[字体:  ]

近日,省国资委团工委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省属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报》,总院公司团委荣获“2022年度省属企业五四红旗团委”称号,仅有11个省属企业所属子公司团委获此殊荣。

近年来,总院公司团委在总院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带领公司广大青年高举团旗跟党走、忠诚尽职当先锋,立足岗位讲奉献、勇于担当比作为,不断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探索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进。

此次表彰,既是对总院公司团青工作的肯定和鞭策,也是对总院公司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的激励和期望,总院公司团委将珍惜荣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提升总院公司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不断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总院公司新阶段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总院公司团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