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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榜样为镜 向先进学习,总院公司纪委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发布时间:2022-04-07 来源:信息来源: 执纪监督室 阅读次数: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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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总院公司纪委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原纪委书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李夏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及四川省南江县纪委原书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

会议指出,要以重大节日和纪念日为契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发挥革命先烈、时代楷模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纪检干部深刻领悟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意义,传承红色基因,庚续红色血脉。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坚持不懈的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价值和学习党史的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科学态度,进一步增强学党史用党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做到至信而深厚、融通而致用、执着而笃行。要坚持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职工的操心事、烦心事。

会议强调,要在缅怀革命先烈、弘扬英雄精神中汲取信仰力量,坚定前行脚步。一是不断提升“两种能力”,即政治能力和学习能力。作为纪检干部必须要有鲜明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聚焦“国之大者”,实施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集团公司党委、总院公司党委要求落实落地,做到“见人见事见实效”。 纪委委员要带头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和本领。二是大力弘扬“两种精神”,即敬业精神和斗争精神。认真践行集团公司“敬业、专业、廉洁”企业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成绩,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新时代斗争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严于律己,敢于“亮剑”,不当“老好人”, 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诠释忠诚。

执纪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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